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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程序及GB 2763限量标准详情

小编 / 2022-10-21 17:15

  (一)我国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的一般程序

  1. 确定规范残留试验中值(STMR)和最高残留值(HR)按照《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和《农药残留试验准则》(NY/T788)的要求,在农药使用的良好农业规范条件下进行规范残留试验,根据残留试验结果确定规范残留试验中值(STMR)和最高残留值(HR)。


  2.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和/或急性参考剂量(ARfD)根据毒物代谢动力学和毒理学评价结果,制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对于有急性毒性作用的农药,制定急性参考剂量。


  3.推荐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根据规范残留试验数据,确定最大残留水平。依据我国膳食消费数据,估算每日摄入量或短期膳食摄入量,进行膳食摄入风险评估,推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


  推荐的最大残留限量,低于10mg/kg的保留一位有效数字,高于10mg/kg、低于99mg/kg的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高于100mg/kg的用10的倍数表示。最大残留限量通常设置为0.01mg/kg、0.02 mg/kg、0.03mg/kg、0.05mg/kg、0.07 mg/kg、0.1mg/kg、0.2mg/kg、0.3 mg/kg、0.5 mg/kg、0.7 mg/kg、1 mg/kg、2 mg/kg、3 mg/kg、5 mg/kg、7mg/kg、10 mg/kg、15 mg/kg、20 mg/kg、25 mg/kg、30 mg/kg、40 mg/kg和50 mg/kg。


  例如,多菌灵在韭菜中的限量为2mg/kg;阿维菌素在韭菜中的限量为0.05mg/kg;克百威在虹豆中的限量为0.02mg/kg。


  (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标准及新增内容


  GB 2763 是我国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质检机构对食品(含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的判定依据。GB2763目前最新版本为2016版。各版本在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上都有显著提升,力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定的技术依据。


  2016版标准规定了在284种(类)食品中2,4-滴等433种农药4140项最大残留限量,具有以下特点:

  1. 扩大了食品种类新版标准为284种(类)食品规定了多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首次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值,基本覆盖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


  2.覆盖了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为防治各种病虫害对农作物生长的侵害,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生产中经常使用的农药品种大约为350个,而新版标准为387种农药制定了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基本覆盖了常用农药品种,今后覆盖面还会进一步扩大。


  3.重点增加了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的限量标准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多发、易发问题,新版标准重点规定了鲜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为115个蔬菜种(类)和85个水果种(类)制定了2495项限量标准,比2012版增加了904项,比2014版增加了490项。相比2012版本新增蔬菜水果限量占总新增限量的67%,其中水果上农药残留限量增加473项,蔬菜(包括食用菌)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加431项。


  4.新版标准基本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在新发布的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限量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总数的90.6%。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有限量标准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进行了通报,接受了各成员的评议,并对所提意见给出了科学的、令人信服的解释。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都是根据农药毒理数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标准。在制定过程中,还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农产品生产和进出口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


  2016年12月18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告,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等10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GB2763-2016为通用限量标准,其余106项均为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那么最新版GB2763-2016(以下简称2016版)和GB2763-2014(以下简称2014版)有何不同呢?


  (1)对原标准中吡草醚、氟唑磺隆、甲咪唑烟酸、氟吡菌胺、克百威、三唑酮和三唑醇7种农药残留物定义,对敌草快等5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修订了敌草快、三环锡等5种农药的ADI值。


  (2)增加了2,4-滴异辛酯等46种农药;增加了490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经过对比发现,2016版新增加的46种农药为:2,4-滴异辛酯、2甲4氯异辛酯、苯嘧磺草胺、苯嗪草酮、吡唑草胺、丙硫多菌灵、除虫菊素、毒草胺、多抗霉素、呋虫胺、氟吡菌酰胺、复硝酚钠、甲磺草胺、井冈霉素、抗倒酯、苦参碱、醚苯磺隆、密啶肟草醚、扑草净、嗪草酸甲酯、氰氟虫腙、氰烯菌酯、炔苯酰草胺、噻虫胺、三苯基乙酸锡、三氯吡氧乙酸、杀螺胺乙醇胺盐、莎稗磷、虱螨脲、特丁津、调环酸钙、五氟磺草胺、烯丙苯噻唑、烯肟菌酯、烯效唑、辛菌胺、辛酰溴苯腈、溴氰虫酰胺、唑胺菌酯、唑啉草酯、啶菌噁唑、丁吡吗啉、噁唑酰草胺、甲哌铺、丁酰肼、唑嘧菌胺。


  (3)增加11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10项检测方法标准,变更28项检测方法标准。


  增加了GB 23200.32、GB 23200.37、GB 23200.46、GB 23200.51、GB 23200.54、GB 23200.69、GB 23200.70、GB 23200.74、SN/T 0162、SN/T 0931、SN/T 222911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了SN 0279、SN 0340、SN 0345、SN 0492、SN 0499、SN 0500、SN 0584、SN 0597、SN 0649、SN/T 071110项检测方法标准;变更的28项检测方法标准主要是变更部分标准为GB23200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修正错误,将标准名称中多余的“兽”字去掉。


  (4)修改了丙环唑等8种农药的英文通用名。修改的8种农药为丙环唑、六六六、烯肟菌胺、氯啶菌酯、杀虫双、四氯苯酞、氯氟吡氧乙酸和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


  (5)将苯噻酰草胺、灭锈胺和代森铵的限量值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


  (6)对规范性附录A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干制蔬菜等3种食品名称,修改1项作物名称。对附录A部分内容的对比发现如下变化:

  ①将资料性附录修改为规范性附录;②蔬菜(豆类)中的“莱豆”修正为“菜豆”;

  ③水果(核果类)中的“枣”修改为“枣(鲜)”,并增加了“青梅”;④水果(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中的“露莓”修改为“露莓(包括波森莓和罗甘莓)”;⑤干制水果增加了“枣(干)”;⑥食用菌中的“猴头”修改为“猴头菇”;⑦食品类别名称修改:将“饮料”修改为“饮料类”;③增加了“干制蔬菜食品”类别。


  (7)增加了规范性附录B《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这是我国首次发布豁免制定限量的农药名单,包括苏云金杆菌等33种农药。